当好少年“引路人”
通讯员 冯维
本报讯 近年来,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帮扶救助”模式,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小爱(化名)是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刚入矫时,排斥心理较强。司法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得知小爱父亲长期在外工作,母亲平时工作也忙,无暇照顾他,因无人监管,小爱养成了爱惹事的恶习。针对他的情况,司法部门工作人员一方面为小爱制定了专门的矫正方案,通过每周定期走访、谈心谈话、入户家访等给予帮扶,并由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开展一对一辅导等;另一方面积极与小爱的父母讨论家庭教育问题,劝告他们要积极主动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在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和小爱父母的共同努力下,小爱慢慢回归正轨,深刻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主动参加公益劳动,对未来也有了清晰的规划,“我打算学一门手艺,认真踏实工作,不再让父母为我操心”。
据介绍,上虞区司法局将深入开展与爱心服务社的“点亮一盏灯”项目合作,与生活困难的未成年矫正对象结对上门帮扶。同时,在司法所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技能培训,至目前已举办三期,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