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缪克锋
本报讯 破产案件所涉法律关系复杂、审理周期较长,为此,苍南法院以管理人作为破产事务的执行者和破产程序的推动者这一重要身份为抓手,创造性提出“非必要用时”监管理念,探索以规范管理人各项工作环节合理用时的工作新模式,构建管理人工作全流程数字化监管框架,并于近期上线“法护营商-破产府院联动”应用,促进管理人高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