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2年8个月 特大黄金盗窃案告破
![]() |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陈勤业
2020年3月的一个雨夜,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发生一起特大黄金盗窃案,展柜内的2800余克黄金首饰不翼而飞,现场没有明显痕迹,嫌疑人只留下一个撑伞的背影……
2022年12月9日,温州市公安局召开打防侵财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并通报“3.23”特大黄金盗窃案侦破情况。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陈某某(男,49岁,温州洞头人)、翁某某(男,48岁,温州瓯海人)、吴某某(男,46岁,温州瑞安人)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历时2年零8个月。
2020年3月23日,洞头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该区大门镇富民街某金店展柜内2800余克黄金首饰被盗,价值约100万元。这是洞头有史以来最大的黄金盗窃案。
民警侦查发现,现场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作案人员反侦查意识较强,作案手法老练,极有可能是熟悉地形且有盗窃前科的人员所为。公安机关对相关嫌疑对象开展了大量的走访排摸、追踪调查工作。但由于没有发现足够的证据,该案一直没有告破。
“不破此案,绝不收兵!”洞头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黄伟介绍说,案发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成立联合专案组,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开展追踪侦查。
通过持续排查,曾因盗窃黄金被判刑、有多次盗窃前科的陈某某被纳入侦查视线。今年7月,公安机关发现,陈某某正在从事走私犯罪,立即组织警力将其抓获。随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抽调专家,制定了审讯与侦查研判同步进行的策略。
专案组发现,陈某某昔日的狱友翁某某在“3.23”特大黄金盗窃案发生时,正在瓯海区经营一家典当行,且与瑞安市某金店老板吴某某存在不明缘由的资金往来,累计金额达60多万元,这两人有重大销赃嫌疑。公安机关立即进行传唤。
经审讯,翁某某、吴某某向专案组供述曾多次从陈某某处收购盗窃黄金的事实。随后,专案组以翁某某、吴某某的供述为突破口,对陈某某开展针对性审讯,全面突破其心理防线。今年11月,陈某某向公安机关彻底交代了其实施“3.23”特大黄金盗窃案和销赃的全部犯罪。据民警介绍,案犯作案前对金店进行了踩点,当晚先用液压钳将金店后门的锁进行破坏,而后等楼上居民全部关灯睡觉后,再关闭电闸,使得店内的监控等防盗设施失灵,随后进入店内。得手后,案犯又迅速恢复电源,给自己留下充足的逃跑时间。
目前,该案部分赃款已经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