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派人到处打探我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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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晓青
2003年,是我进入浙江法治报社,成为一名法治记者的第一年。当时,经常有读者来信来电向我们报料。那年3月的一天,我接到一封报料信,反映德清县某派出所长借搬家之名,在饭店设宴15桌,请的是派出所民警、保安、村治保主任及当地企业主等人,“去吃酒的人,都送上大小不等的红包”。
当时的农村,上梁、乔迁都要办庆贺酒,一般都安排在家里,请些亲戚朋友聚一聚,但在饭店里办酒,而且桌数这么多,就有些不正常了。这样的“搬家酒”,会不会有敛财的可能?于是,我打算到实地核实采访。
由于报料人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我的采访只能依据信上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我首先来到设宴的饭店,是当时颇有名气的一家特色饭店。从来不吃羊肉的我,还专门点了他们家的招牌菜——红烧羊肉。趁机,我和服务员攀谈起来,确认了信上所说的确有此事。接着,我又根据线索找到了部分治保主任和保安,他们都去吃了酒且送了红包。
外围调查已基本清楚,当天晚上,考虑到采访有受干扰的可能,我选择在邻镇的宾馆落脚。果然,后来得知,该派出所长派人到处打探我的下落。第二天一大早,我还是和被举报人正面交锋了。我来到该派出所,就被举报一事向所长询问,可他却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他的上级领导也认为,这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该派出所长大摆宴席的当天下午,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金明在会议上明确要求,注意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派出所长搬家设宴15桌》的报道一经发出,引起各方广泛关注。很快,该派出所长受到处分,由此还进行了相关的整风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