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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平安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7月8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的利息按股票收益权收购协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或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负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借款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广发银行宁波分行联系。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1-27(单)号
联系人:何经理 电话:87289888-22378

  根据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编号为(2022)广发甬转001号),广发银行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简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达成的债权转让确认书(编号为(2022)广发甬转002号)。广发证券将其在“股票收益权收购协议及其其他附属协议”项下的一切权利等(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担保权益等一切从权利及对应资产)依法转让给了广发银行,基于银行管理需要,广发银行将其权利转让给了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广发银行宁波分行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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