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浙江瀛高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3300069317)经全体合伙人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注销。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律师事务所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中心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瀛高律师事务所
2023年1月3日
浙江瀛高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3300069317)经全体合伙人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注销。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律师事务所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中心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瀛高律师事务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