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吴学伟:
申请人宁波矗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吴学伟追偿权纠纷仲裁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舟山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舟仲裁字(2022)第78号],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归还代偿款人民币6000元,并支付自2022年7月20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以6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的逾期还款违约金。
二、本案仲裁费500元、公告费1000元由被申请人吴学伟承担。因申请人已全额预交本案仲裁费和公告费,被申请人承担部分径行支付给申请人。
上述裁决应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限被申请人收到本裁决之日起五日内付清。本裁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舟山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