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2022年11月9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根据江丽霞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八灵九灵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1月11日指定浙江东方正大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浙江八灵九灵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八灵九灵后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晋阳东路818号国开商会大厦1号楼9楼,邮政编码:314100;联系方式:朱律师1366674721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浙江八灵九灵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及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浙江八灵九灵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负有清算义务的责任人应妥善保管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如逾期未移交或上述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毁损、灭失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浙江八灵九灵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