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伐的公益林迎来新树苗
通讯员 南海
本报讯 “我要好好补救自己的错误。”近日,在嘉兴市南湖区一处省级公益林内,冯某某与园林养护工人一道逐一栽种自己购买的苗木。
2021年7月,冯某某多次潜入该公益林,锯断香樟树17株并出售。案发后,南湖区检察院协同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案发区域公益林部分未设围栏,也未设置明显公益林防护标志,林区内还种植油菜、豆类等蔬菜,存在毁林开垦、违规种植等现象。检察院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指导属地街道办事处落实涉案公益林建设保护工作。
此后,检察机关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会同相关部门和公益林养护责任单位制定涉案公益林保护问题清单,并针对林区设施建设、林木养护、盗伐事件处置等形成分工推进方案,加强林地日常养护,在重要生态区域设立公益林指示标牌和防火警示牌,有条件的布设摄像头、林带边缘设置围障。
“虽然根据证据冯某某未构成刑事犯罪,但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在检察院督促下,公安机关对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3天的行政处罚。南湖区检察院还提请嘉兴市检察院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组织调解,检察机关与冯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冯某某除支付赔偿金外,自愿额外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购买林木在公益林内种植,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