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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执法护航学子

  通讯员 柯丽娜 金心怡 

  本报讯 “你们没有取得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就擅自招收学生,这属于违法行为。”日前,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功查处一起托儿所无证办学案件,对该托儿所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学费并处罚金28261.64元的决定。

  据了解,该托儿所服务有限公司借托育名义,在未取得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招收76名3至6岁学龄前幼儿实施学前教育,该行为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以上是三门向违法违规教育培训机构“亮剑”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盯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等节点,持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力度、处罚力度及宣传力度,先后查处相关违法行为6起,累计罚款金额近5万元。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5 “亮剑”执法护航学子 2023-01-30 2 2023年01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