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3年2月3日
(2022)浙0802民初3056号
魏云峰:本院受理原告龚小涛诉你、谢国峰、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谢国峰不服一审判决对龚小涛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802民初3056号案件的上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上诉人谢国峰(一审被告)诉请要求:1.依法撤销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22)浙0802民初305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龚小涛对谢国峰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龚小涛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2)浙0802民初6522号
浙江衢州艾草屋食品有限公司、郑亚莲:本院受理原告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802民初652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 1.判令被告一偿还本金107912.72元及截止至2020年11月4日的贷款利息976.03元、逾期利息244.12元,并就上述本金及利息之和108888.75元支付逾期利息,自2020年11月5日起志支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贷款年利率11.73%的150%计算;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2000元,上述款项暂计121132.87元;3.判令原告享有就拍卖、变卖或折价被告名下牌号浙H52J19梅赛德斯奔驰汽车所得价款的优先受偿权;4.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卡、自动履行告知书、传票、转程序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航埠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3)浙0803民初170号
涂海龙:本院受理原告卢小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案件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你支付原告货款本金6000元,并支付占用款项期间利息(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4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廿里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则依法缺席审判。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023)浙0803民初173号
胡国平:本院受理原告卢小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案件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你支付原告货款本金3500元,并支付占用款项期间利息(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廿里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则依法缺席审判。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023)浙0803民初166号
程建宝:本院受理原告卢小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案件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你支付原告货款本金5205元,并支付占用款项期间利息(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4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廿里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则依法缺席审判。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022)浙0824民初3086号
徐明雄:本院受理开化新茗家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开化县人民法院
(2023)浙0824民初27号
汪林华:本院受理胡建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参与人举证材料、小额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3月2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开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