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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山寨食品要实现“社会共治”

  龙敏飞

  春节期间购买礼品走亲访友是我国传统习俗,然而在农村一些地区,部分商家仿冒名牌、生产销售山寨礼品和“三无”产品的情况屡见不鲜。

  从“六个土核桃”到“康帅傅”,从“奥利粤饼干”到“太白兔奶糖”,从“银鸳八宝粥”到“顶旺雪饼”……来自农村的山寨食品,让人触目惊心。在部分商家仿冒名牌、生产销售山寨礼品和“三无”产品的情况屡见不鲜时,你就知道乡村食品安全的形势是非常严峻的。类似问题年复一年出现,相关治理工作的确不能再停滞不前了。

  若想进行精准打击,必须进行精准分析、精准摸底。“何以至此”的拷问,任何时刻都不过时。天津商业大学的研究者曾对307位农村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发现50%的消费者因“仿制逼真,难以区分”购买过山寨食品,26.6%的消费者因“价格低廉”而购买山寨食品。这说明农村地区的消费者品牌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这是一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农村地区较为分散,监管力量较弱、整治工作开展不力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种种因素叠加,就给了山寨食品可乘之机,且屡禁不止。

  2022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指出,要发挥司法对于促消费的功能和服务保障作用,对食品和药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全链条所涉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上的安全”。法律在不断完善,但距离“落实到位”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如何对山寨食品进行严打?这需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则,要加大日常的监督检查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尤其是对农村等重点地区,尽可能地提升违法成本,以形成必要的震慑力;二则,要加大诚信经营的宣传力度,让商家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合格产品;三则,消费者也应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一旦权益受损,要积极收集证据并投诉举报;四则,要完善全链条的溯源机制,明确生产和流通责任;五则,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要积极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发挥作用。

  山寨食品的问题不是个例,而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对其进行打击,不能依赖任何一个方面的单兵突进,而必须依靠方方面面的力量,树立“社会共治”的理念,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最大限度地确保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


浙江法制报 评论 00004 严打山寨食品要实现“社会共治” 2023-02-03 浙江法制报2023-02-0300013 2 2023年02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