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剪刀下去
致千户停电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翁海珍 林丽娟
电杆、高压线、变压器、电表箱等电力设施,保障着我们日常的生活、生产用电。不过,一些不法分子会选择铤而走险,偷窃电力设施后变卖。
近日,由玉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雷某某、李某某,被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8个月。
去年5月底,李某某在上班途中,发现楚门镇一加油站附近有疑似未通电的电缆。极度缺钱的李某某觉得可以把这些电缆偷来卖钱,于是告诉了雷某某。
同年5月30日20时许,两人开车来到该处,雷某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剪刀,对路边的电缆进行剪割盗取。一剪刀下去,瞬间火花四溅,电缆发生“爆炸”。两人也顾不上盗窃了,逃之夭夭。
这一剪刀,导致该条电缆覆盖的整条线路用户停电,共计造成956户用户停电约1小时45分钟,电量损失大约3777度。
第一次失手,雷某某吸取了“教训”,决定再干一票。此后,他购买绝缘手套,准备下一次行动。不久,雷某某在经济开发区钓鱼时,发现芦浦三桥下面有电缆,又动起了歪脑筋。
同年6月10日20时许,雷某某带上工具,和李某某开车来到漩门湾三桥下方。两人合力抬开电缆上方的井盖,雷某某佩戴绝缘手套,拿起剪刀,又是一剪……
这一次,电缆再次“爆炸”,两人什么也没偷到,再度逃之夭夭,此举造成176户用户停电约47分钟,损失电量约998度。
事后,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维修时发现,断电是人为破坏导致,于是报警,警方很快将他们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