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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说法

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
他动起了歪脑筋

  通讯员 李包裕 见习记者 徐新怡

  近日,原本可以回到原籍接受社区矫正的赵某某,在执行地变更当天,突然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这是怎么一回事?

  赵某某是贵州兴仁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永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缓刑考验期自2022年7月5日起至2026年1月4日止,在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1月3日,赵某某提出执行地变更回原籍的申请,当地矫正机构也同意接收。正在等待变更决定期间,赵某某在某平台结识了一名叫“和尚”的网友,对方介绍,可以利用病毒软件窃取客户信息赚钱,每条能够赚5毛钱。两人一拍即合。

  赵某某自认为即将回原籍矫正,不再受当前矫正机构约束,就在变更决定作出的当天,打算“最后捞一把”,以“找工作”为由,窜入永康某公司,趁办公室无人之际,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窃取客户信息,后被该公司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前不久,永康市公安局对赵某某行政拘留9日。与此同时,永康市司法局向法院提交《撤销缓刑建议书》,法院对赵某某作出撤销缓刑3年6个月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3年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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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动起了歪脑筋
2023-02-24 25458403 2 2023年02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