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劳模医疗补助待遇
让好人得好报,绍兴上虞出台新措施
本报首席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严其明 陈晓锋
本报讯 “没想到啊,因为10多年前的见义勇为之举,现在享受到了劳动模范医疗补助待遇……”日前,绍兴上虞市民霍伟明因病住院,在出院刷医保卡结算时,他享受了劳模补助,少付了1084.62元。当得知自已是上虞区首位享受医疗补助待遇的市级见义勇为人员,60岁的霍伟明十分开心,“党和政府一直没有忘记我们!”
上虞自古多慷慨之士,勇士们大多经受了生与死的考验,有的更是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比如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陆起,因施救溺水人员不幸牺牲;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王金土,在与盗窃财物歹徒搏斗过程中,眼、鼻、口不同程度受伤;绍兴市见义勇为勇士陈友昌,在拦截逃跑盗窃者时被刀刺伤,伤病长期难以恢复……
霍伟明的经历也不普通。2006年1月,他为扑灭一场住宅火灾负伤;两年后的一个晚上,他为抓获一名入室盗窃嫌疑人再次负伤。2009年,霍伟明获评市级见义勇为勇士。
为促进见义勇为事业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各地先后出台了全社会加大发现见义勇为、举荐见义勇为行为的工作机制,依法扩大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的标准范围,及时表彰慰问见义勇为勇士,让更多人勇为敢为善为。长期以来,见义勇为者多以英勇事迹展现在世人面前。但身负伤痛的他们在困顿之时,更需要被人铭记。为切实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2022年11月28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联合区财政、医疗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明确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医疗补助待遇的工作意见》,明确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劳模待遇”的“3+N”一站式结算。根据该《意见》,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国家级见义勇为人员将给予全额补助、省部级按80%给予补助、市级按50%给予补助。
截至目前,上虞共确认申报见义勇为事件83起99人,其中78人获得区(县)级记功表彰、13人获得市级记功表彰、7人获得省级记功表彰、1人获得国家级记功表彰。像霍伟明这样可享受医疗补助待遇的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在上虞区至少有20人。
“正义的力量越是强大,百姓的平安指数就越高。”上虞区副区长、公安局长王成毅说,上虞以机制形式落实见义勇为勇士医疗待遇,开了全省先河。这不仅有力营造了见义勇为社会氛围,体现了上虞区政府的人文关怀,更是用制度创新维护并壮大了正义力量,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化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