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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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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创钰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中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杭州创钰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中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01ZHYW2023001,签署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杭州创钰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本金7174.18万元及孳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中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钰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中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中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中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杭州创钰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朱经理 联系电话:0571-81106805

  浙江中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经理 联系电话:13351442018

  杭州创钰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中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注:

  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单位: 人民币万元

  临海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债务进行清理,现需对相关债权情况进行统一登记,请相关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临海大道1号

  联系人:朱 明,电话:18857638988

  临海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临海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债务清理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市场营销部已撤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市场营销部”印章自2015年12月18日起已停用,上述印章已根据我行管理要求进行作废处理。2015年12月18日后加盖上述印章的任何文件均不具有法律效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影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及辖属部门、分支机构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使用作废的上述印章、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的行为,我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单位或个人于2015年12月18日后取得我行业务资料中加盖上述印章的,请及时与我行取得联系。联系人:罗婷婷,联系电话:0578-2082012。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2023年3月6日

  公告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1 2023-03-06 浙江法治报2023-03-0600013;浙江法治报2023-03-0600014;浙江法治报2023-03-0600017;浙江法治报2023-03-0600016;浙江法治报2023-03-0600015;浙江法治报2023-03-0600012;浙江法治报2023-03-0600011;浙江法治报2023-03-0600010;浙江法治报2023-03-0600009 2 2023年03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