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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取用地下水经营洗车店

法院:这是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李金轩

  本报讯 洗车店为了节省成本,擅自取用地下水给客户洗车。3月22日“世界水日”来临前夕,长兴县人民法院向三家洗车店发出“禁止令”。

  在地上钻个洞,用水管连接水泵到深水层,就有源源不断的水可以免费使用。日前,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水利局对全县洗车行业开展取用水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多家洗车店存在未向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取用地下水用于营利活动的情况。

  “这都是以前的店家留下的,很多年都是这样用,我们真不知道是违法的呀。”在长兴县某汽车城一家店面内,女店主王某向执法人员“喊冤”。一同被查处的还有附近的两家洗车店,店主们都表示不知道擅自用水泵取用地下水违法。

  “少量日常家庭生活用水是不用办理取水许可证的,但消耗量大的经营活动必须经过审批。”长兴法院环资庭庭长臧丽娟介绍说,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水量稳定、水质好,是生活饮用水、农业灌溉、工矿和城市的重要水源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除了用于家庭生活和散养畜禽,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及有偿使用原则,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洗车店在未办《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抽取地下水用于营利活动,属于违法行为。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勒令上述店家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治。

  为避免取用地下水的行为对生态环境继续造成损害,经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长兴法院向三家洗车店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禁止实施未经批准的取用地下水行为。

  臧丽娟表示,“禁止令”为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司法保障,若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擅自取用地下水经营洗车店 2023-03-23 25552849 2 2023年03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