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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与章哲峰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与章哲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章哲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章哲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章哲峰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783290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章哲峰  2023年3月23日

  注: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沈氏建设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浙江沈氏建设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2年4月30日,债权本金:336.72万元,利息及罚息等1,275.18万元。债务人及担保人主要分布在宁波等地。

  特别提示: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次资产处置可采取单户处置、部分组包处置或整体组包处置,我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本次资产处置的交易对象须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如注册资本、资信证明、境内企业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本次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倪经理   联系电话: 0574-81873332

  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偃月街299号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公司稽核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74-81873327。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债权情况以实际为准。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 月23 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债权资产清单(单位:人民币万元)


浙江法治报 说法 00004 2023-03-23 浙江法治报2023-03-2300009;浙江法治报2023-03-2300010;浙江法治报2023-03-2300011;浙江法治报2023-03-2300012;浙江法治报2023-03-2300013;浙江法治报2023-03-2300014;浙江法治报2023-03-2300017;浙江法治报2023-03-2300016;浙江法治报2023-03-2300015 2 2023年03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