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通讯员 邱丽娜
本报讯 “您好,这一份是《信用修复告知书》,可以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日前,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首次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
据悉,台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受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记录将在一定时段内影响企业的信用状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首次创新采用“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时送达方式,详细告知企业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时限、方式及所需资料。
自路桥区提出构建“1187”新型亲清政商关系体系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建立涉企包容性执法制度,完善企业不良信息的信用修复机制,使处罚后信用良好的企业恢复正常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