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可“带押过户”
二手房可“带押过户”
通讯员 卢恺怡 张梦清
本报讯 近日,龙游县的房东刘女士在银行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以“带押过户”新模式,出售了其龙游的在押房产,顺利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买方邓女士也称赞此次二手房交易十分便捷、安心。
在以往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卖方出售的房产有按揭贷款,需要先将在押房产解押后才能过户,而解押需要卖方先将按揭贷款还清。在这一过程中,卖方需要先行筹措资金,垫付相关费用,容易导致二手房交易周期拉长甚至导致交易失败。“带押过户”新模式无需自筹资金还清房贷,房产就可以交易转让。对卖方而言,可以节省自筹资金还贷的费用,利于尽快回笼资金;对买方而言,由公证处监管二手房交易资金,调查核实买卖双方信用信息,确保资金安全,不必担心房款付给卖方而不能过户的情形发生。
龙游县“带押过户”的新模式中,若买卖双方是同一贷款银行,卖方无需还清剩余贷款,也无需办理解除抵押,可直接实现原抵押权注销、房产转移登记和新设抵押权“三合一”业务同步办理。若买卖双方为不同贷款银行,也无需提前还贷,使用买方的银行贷款来还卖方的银行贷款,卖方无需筹措资金垫付即可完成交易过户。
公证参与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带押过户)新模式下,交易资金、中介佣金均存入监管账户,既保障了买卖双方及中介的权益,又保障了资金安全,同时提高了交易效率,大大降低房屋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