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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恒一气动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收购的恒一气动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债权情况: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恒一气动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431.4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86.25万元,利息345.2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以上债权均暂计算至2023年3月24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浙江一诚包装有限公司、浙江瑞得密封科技有限公司、朱乐飞、许少玲、陈建松、胡丹。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该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刘操、章立
联系电话:18814864856、18668067771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狄先生
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吴雪军等12人与龙游县医疗保障局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经吴雪军等12人分别申请,龙游县医疗保障局先行支付了吴雪军等12人的医疗费用,并与申请人分别签订了有关债权转让《权利义务确认书》,申请人已将相应生效法律文书中与医疗保障基金先行支付金额相当的债权依法转让给龙游县医疗保障局。
龙游县医疗保障局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相应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龙游县医疗保障局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0-7055653
附:清单
龙游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
本委已受理张海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海盐劳人仲案(2023)92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回避申请书、申请书副本、仲裁告知书、证据副本、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66号海盐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海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仲裁公告
浙江易新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313300003255963162)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停办,现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所清算组申报债权(地址为湖州市吴兴区慧兰路99号慧兰科创中心1301室,电话:13305723872),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浙江易新律师事务所
2023年3月27日
浙江易新律师事务所注销公告
根据2023年3月20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8200万股减少为2870万股,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利明 联系方式:0571-82835176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经五路1719号
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减资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拟对义乌市朗芬内衣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02月28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42,494.49万元,本金为23,244.75万元。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浙江省金华市等地区。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如注册资本、资信证明、境内企业等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吕健祥,何鹏程,徐雨阳
联系电话:0571-85779592,0571-85774696,0571-85779813
电子邮件:lvjianxiang@cinda.com.cn,hepengcheng@cinda.com.cn,xuyuya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资产处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吴锦平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吴锦平资产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吴锦平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信浙-A-2023-0007】,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浙江力得纺织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及(2001)松执字第87号民事裁定书项下权益资产包依法转让给吴锦平,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吴锦平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上述债权金额仅作参考,具体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
抵债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