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推行法律援助
市域内100%通办
绍兴推行法律援助
市域内100%通办
通讯员 相吉林 本报记者 顾洁丽
本报讯 近日,新昌一位离异母亲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其前夫支付女儿抚养费。因其前夫是嵊州籍,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当事人应当向嵊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新昌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绍兴市域内“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有关要求,受理了这对母女的法律援助申请。
去年以来,绍兴市陆续启动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打破地域管辖限制,推行市域内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一体化通办,畅通异地法律援助申请接收和转交渠道,市域内任何一个法律援助中心都可以受理当事人的法援申请。前不久,市、县两级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工作领导机构,按照角色类型进行用户授权,按照流程规范开展数据采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信息确认,全面落实浙江省政府民生地图管理系统相关工作。
同时,绍兴市不断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点,打造群众不出村、不出门就能“马上办、就近办、上门办”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强化部门联动,通过“援调对接”工作模式,快捷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与信访局对接优化“12345”热线与“12348”热线双线并行;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群众所咨询的法律问题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由律师通过“律动·浙里”平台转为法律援助工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维护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特殊行业的合法权益方面提供法律援助。
截至目前,绍兴已实现全市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据了解,今年全市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64件,其中全域通办案件27件,接待各类法律咨询11191件,让市民都可以享受均衡化、便捷化、优质化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法律援助申请由“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