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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浙江检察机关为企业挽损7.9亿元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本报讯 3月29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发挥民事检察职能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民事案件5732件,提出督促意见3448件,法院采纳3220件,支持起诉83件,促成和解68件,合计为企业挽回损失7.9亿元。同时,通过入企宣讲、法律咨询等为企业解决问题150余个。

  面对利益损失,有企业弄虚作假炮制“假案”,自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最终还是在检察监督之下露出“马脚”。海宁某盛公司向某汇公司购买标准厂房,后来涉案厂房价格上涨,某汇公司便打起主意,与第三方公司串通,骗取法院调解书,将厂房登记到第三方公司名下。如此一来,某盛公司买下的标准厂房落了空。

  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某汇公司与第三方公司之间的这起案件调处时间短,双方也无实质性争议,更为奇怪的是,原告律师竟然是被告委托,甚至代理费也由被告支付。由此疑点出发,检察机关发现了某汇公司与第三方公司虚假诉讼的真面目。检察机关抗诉后,法院及时撤销调解书,有效维护了某盛公司实体权益;同时,司法机关也及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颖介绍,类似的涉企虚假诉讼监督,是近年来浙江民事检察的工作重点。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涉企虚假诉讼监督,纠正了一批“假案”,为企业挽回损失3.7亿元,同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55人,追究刑事责任67人。

  为维护企业及其经营者实体权益,省检察院先后组织信用惩戒措施、涉不动产查封、涉车辆查封扣押等民事审判活动、执行行为监督专项行动,强化对涉企违法审判活动、执行行为的监督,重点解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置企业及其经营者财产,违法信用惩戒等实质性问题,助力企业盘活资产、修复信用。

  2021年,杭州某健身房因经营不善闭店,消费者纷纷起诉,要求健身公司退还预先充值的健身服务费,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经营场地内的健身器材,并指令场地出租方某广场公司协助保管。2022年3月,广场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健身公司的租赁关系并赔偿损失,同时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要求变更保全财产保管地。检察机关接到申诉后,通过公开听证为消费者、某广场公司搭建交流平台,推动法院及时变更被保全财产保管地,帮助某广场公司盘活了1000多平方米的经营场地,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据了解,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浙江省检察机关将与工商联、律师协会等紧密配合,通过检察开放日、入企宣讲,以及鼓励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建立涉企民事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等方式,进一步畅通涉企民事案件司法救济渠道。同时,组织开展涉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涉企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监督等专项行动,加大生效裁判、执行行为和审判活动监督的力度,以诉讼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近三年浙江检察机关为企业挽损7.9亿元 2023-03-31 25582829 2 2023年03月3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