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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案卷

女子苦于陌生男子频繁骚扰

状告顺丰泄露个人信息

  本报记者 高敏

  3月29日,一起个人信息保护纠纷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的原告是在浙江工作的姑娘小艺(化名)。她称,自己和亲友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持续遭受一名外省陌生男子张某(化姓)的骚扰。“我为此搬了3次家,已经被诊断为重度焦虑和抑郁。”小艺告诉记者。

  小艺认为,造成这一切的重要原因,是快递企业将她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了张某。因多次交涉未果,小艺将江苏顺丰通讯、顺丰速运诉至法院。

  一封邮件

  “小艺永远都善良!因为我永远相信你!”“xxx依然是小艺的铁粉”……采访中,小艺向记者出示了今年3月张某通过微博、QQ邮箱向她发送的部分信息。据她说,张某还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以她的男友、未婚夫或者老公自居,称她为“媳妇儿”,甚至毫不隐讳地用了她的真名。

  事件始于2021年。“可能是我2020年年初和朋友开过一次直播授课,让对方知道了我的名字。”小艺推测。她说,起初她并未特别在意,“最初只是在网上骚扰,他也不知道我住哪里,拉黑不理就是了。”

  到了2022年3月,“状况升级,令我和家人都陷入了恐慌。”小艺说,“升级,就是从收到顺丰的邮件后开始的。”

  小艺称,2022年3月24日,她的QQ邮箱收到一封邮件:标题显示“137xxxxx(小艺的手机号码)两年内收寄明细”,发件人是一名关姓工作人员,后缀是如皋呼叫中心,邮件正文写着“您索要信息,请查收,如有疑问或者其他问题,可通过‘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咨询我司在线客服或电联95338我司热线客服”。

  小艺称,这封邮件里,有她在2020年3月到2022年2月间通过顺丰收寄件的汇总,包括家和公司的地址等信息,共116条。她随后致电95338,“客服说,是基于张某的索要,向张某提供了我的快递信息,并同步发送到了我的邮箱。2022年3月31日,客服在与我的通话中承认这是‘工作疏忽’。”

  “状况升级”

  收到这封邮件后,小艺觉得“状况升级,事态有些失控了”。

  她告诉记者,两天后,她的母亲、朋友,甚至她在闲鱼上交易过的卖家,均收到了张某的电话。之后,陆续有家人、朋友、同事向小艺反映,收到了陌生号码的来电、短信和微信骚扰。

  没多久,小艺的住址开始收到张某寄来的包裹。她说,她每次都拒收,“但快递员会放到我住所门口,甚至会拍摄我家门口的照片发给张某”。她告诉记者,有一次,她拜托一位男邻居帮忙退回快递,不想这位男邻居随后却接到了张某的电话,电话里,张某指责这位男邻居“偷我老婆的快递”。

  小艺称,张某甚至打电话或寄信到她的单位,导致她多次被领导约谈。“我不断地向同事、朋友作出解释、道歉。”她表示,她的精神因此高度紧张,在家里到处装了摄像头,“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敢在网上分享生活,也害怕一个人出门。”

  小艺说,她也报过警,警方曾到张某所在地陕西西安调查,但表示不够刑事立案条件。

  小艺告诉记者,一年多来,她搬了3次家,“但3个家的地址都在邮件泄露的快递信息里头,所以来自张某的包裹依旧源源不断。我和母亲就像惊弓之鸟,经常失眠,精神状况很差。我们曾于2022年4月前往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重度抑郁和焦虑。”

  对簿公堂

  2022年10月26日,小艺委托代理律师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发送涉案邮件的江苏顺丰通讯和顺丰速运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求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医疗费。

  记者了解到,3月29日的庭审中,被告之一江苏顺丰通讯承认客服确实给张某提供过含有原告快递记录的邮件,原因是受到了张某的欺诈及误导。

  江苏顺丰通讯在答辩状称,2022年3月20至24日期间,张某不下10次致电顺丰通讯客服,先是调取本人1-3月快递记录,后又谎称原告小艺是其妻子。客服一开始拒绝了张某的要求,但在张某反复要求并提供了小艺收件地址、快递单号等情形下,误认两人有特定关系;而张某要求将快递记录同时发送给小艺邮箱,客服误认为调取快递记录也是小艺本人的意思。顺丰通讯认为,这是一次小概率事件,公司完全不存在随意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事后也采取了补救措施。

  江苏顺丰通讯认为,顺丰通讯在提供给张某邮件之前,张某已经掌握了小艺相关个人信息,张某的“骚扰”并非由涉案邮件所引发,早在2021年10月起就多次给小艺寄送快递。

  江苏顺丰通讯还认为,快递等收件地址信息并不属于敏感信息。快递记录不显示收件人与寄件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小艺的母亲、同事、商家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并不是小艺的个人信息。顺丰通讯向张某提供小艺的收件地址并不必然导致张某实施“骚扰”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顺丰通讯与张某也不存在合谋或串通,张某的责任不应转嫁给顺丰通讯承担。

  另一被告顺丰速运则认为,作为一家快递公司,采集原告个人信息合法且必要,既是履行快递实名制的法定义务,也是履行快递服务合同之必须。两被告都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庭予以驳回。

  对此,小艺的代理律师认为,本案的侵权行为应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向他人泄露原告个人信息,侵害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至于张某是否在收到邮件之前获悉小艺的个人信息,与被告是否属于泄露无关。

  小艺的代理律师称,虽然张某此前给小艺寄过快递,但小艺均拒收,张某无法确认小艺准确的家庭住址。而江苏顺丰通讯将收寄明细泄露后,直接导致张某进一步确认了小艺的多个住址,并最终造成损害结果。对此,被告顺丰速运作为开发运营商及原告个人信息的第一手获取者,亦存在过错。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浙江法治报 案卷 00006 女子苦于陌生男子频繁骚扰 2023-04-07 浙江法治报2023-04-0700007;25605732 2 2023年04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