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费维权“撑腰”
为消费维权“撑腰”
通讯员 冯溢
本报讯 近日,温岭法院调解一起因超过保质期食品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2年11月底,褚某通过某外卖平台向陈某经营的小卖部购买了一袋零食,其中包括4元的拉面丸子,但到货后发现该零食已过保质期。
褚某认为,销售过期食品,小卖部应当赔偿,为此要求小卖部退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1000元。
小卖部老板陈某则表示:“现在生意这么难做,退货可以,赔偿没有。”多次协商未果后,褚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展开调解,向经营者陈某讲解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消费者褚某所受的损害、经营者陈某的主观过错、小卖部的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经营者陈某即时向褚某赔偿20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