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打造“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高媛萱
本报讯 国内涤纶工业丝行业龙头企业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负债沉重,面临退市风险,法院通过有序衔接预重整与重整程序,引入战略投资人、制定绿色重整方案,仅用时31天即完成重整;
多年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因流动性危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对9家公司进行合并重整,创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整模式,探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信息披露规则,为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自律监管举措提供实践样本;
拥有20多家关联公司的浙江登峰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府院联动协调80余次破解案件中的税收政策支持、房屋拆迁等难题,实现破产程序与政府公共职能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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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了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破产案件。
4月1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报告》《2022年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报告》及相关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受理数量保持平稳上升态势,审结数量明显上升,存案数量出现历史性下降,破产清算案件占绝对多数。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980件,其中,清算3923件、重整56件、和解1件;共审结破产案件4531件,较上一年度大幅上升38.1%,为近十年来首次出现审结数量大于受理数量。其中,审结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共9400.65亿元、审结破产案件清偿金融债权额共377.56亿元、核销金融债权1935.42亿元、处置房屋面积1344.37万平方米、处置土地4.5万亩、安置职工3.88万人。同时,在破产程序中,全省法院依法保障各类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担保债权、职工债权、工程债权等优先权利,指导管理人和破产企业妥善安置职工,严厉打击利用破产程序逃废债的行为。
当前,浙江法院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省级层面实质运作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形成制度合力。在全面推进“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的背景下,浙江高院开发建设“破产智审”平台,实现债权申报、会议、表决、分配等破产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亚农介绍,浙江高院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出台为实施三个“一号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打造“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营造最优法治环境。
破产的其中一项功能是优化资源配置,浙江法院一方面通过破产程序,让不少符合市场需求但短暂遇到困难的企业重获“新生”;另一方面探索推进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也获得“新生”。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个债清理案件835件,审结688件,个债清理涉案债务总额共计59.53亿元,共清偿1.53亿元。
叶某个人债务重整案中,遂昌法院通过运用“重整贷”等银行商业贷款,帮助债务人拓宽筹款渠道,提升履行能力,作为中学教师的叶某一次性化解15名债权人近200万元的债务,重回正常生活轨道。徐某某、庞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中,12名债权人在浙江、上海、四川等地申请执行,天台法院结合关联案件查询,集中清理债务,在清偿计划通过后,及时联系各地法院解除对债务人的民事强制措施,“解绑”诚信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