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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花一分钱?
背后竟是“局中局”

  通讯员 梅子衿

  本报讯 不花一分钱就能买套房?日前,经三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郑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8万元。

  2021年的一天,郑某无意中听到路人在讨论“如何购买房屋后抵押套现”,主动上前询问。其中一人称自己姓叶,打算做一笔“买房套现”的生意,并问郑某是否要加入他们。郑某明知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仍入了伙,不过他说自己连支付购房首付的钱都没有。叶某说可以帮他联系垫付首付,房子抵押贷款后再将钱还给垫资人,中间只需要给叶某两三万元的好处费即可,郑某同意了。

  2021年8月,郑某看中一套170平方米的房子,与房东以230万元的价格签订购房合同,并约好首付70万元,剩余的160万元在规定时间内还清。随后,郑某在叶某的教导下向房东表示自己尾款支付能力不足,要求先过户办理按揭贷款后再支付尾款。房东不疑有他,收到首付款后就“放心”地把房子过户给了郑某。

  很快,房子就被郑某和叶某抵押出去,郑某收到200万元的抵押金。“钱到手了,可之前跟叶某谈好只收两三万元的好处费,没想到他态度大转弯。”原来,叶某将郑某带到临海一朋友处“控制”起来,要求郑某将抵押所得钱款全部交给自己,郑某无奈,只得趁叶某不注意给自己另一个账户转了19万元,随后把剩余的抵押金交给了叶某。

  心有不甘的郑某决定再干一单。他学着叶某之前教的办法,结识了在三门经营一家房产中介的蒋某,一同实施“买房套现”计划,结果被房东识破,郑某和蒋某主动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三门县检察院起诉后,在检察官的积极引导下,被告人之一的蒋某退缴违法所得共计25万元,尽力挽回被害人部分损失。最终,三门县人民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叶某另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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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竟是“局中局”
2023-04-17 25638973 2 2023年04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