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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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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美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张灵光、张恩辉:

  三门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对三门美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管理人特向你们公告送达三门县人民法院(2022)浙1022破申51号民事裁定书和(2022)浙1022破43号通知,并告知(责任释明)如下:

  你们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三门县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移交公司的财产、财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文书资料、印章、营业执照以及书面形式的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现有在册职工名单、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说明等。若因你们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的配合清算义务,导致管理人无法取得完整或基本完整的财务资料,而对公司财产状况无法查明的,或因你们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3款的规定及时履行破产申请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正常清算和查明财产状况的,你们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门美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4月19日

  公 告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1 2023-04-19 浙江法治报2023-04-1900010;浙江法治报2023-04-1900009 2 2023年04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