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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微法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诸暨润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诸暨润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诸暨润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诸暨润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在公告之日起向诸暨润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交易基准日:2022年11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如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出的截至交易基准日本息实际金额或破产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与上述金额不一致的,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破产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675797236、0571-8783670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诸暨润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达成的债权转让等相关协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共同还款人及担保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23年4月23日

  联合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主债务人、共同还款人应支付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债权本金、欠息、违约金、费用等按照相关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对应仲裁裁决书:【(2020)京仲裁字第2019号】

  对应执行案号:【(2021)沪74执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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