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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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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陈建平、林荣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陈建平已将其对温州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等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林荣峰。上述债权剩余金额为703836.4元。

  陈建平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林荣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联合公告要求温州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林荣峰履行上述支付义务。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738731527

  陈建平  林荣峰

  2023年4月25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上海浦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魏永金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海盐劳人仲案(2023)119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回避申请书、申请书副本、仲裁告知书、证据副本、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66号海盐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海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仲裁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华冶钢材加工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02月28日,该债权总额为9,284.12万元,本金为2,756.80万元。债务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该债权由高峰、陈黎芳、华冶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华冶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常熟华冶薄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1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郑哲萌,吴斐园

  联系电话:0571-85774692,0571-85775675

  电子邮件:zhengzhemeng@cinda.com.cn,wufeiyua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关于宁波华冶钢材加工有限公司债权单户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1 2023-04-25 浙江法治报2023-04-2500014;浙江法治报2023-04-2500012;浙江法治报2023-04-2500013;浙江法治报2023-04-2500011;浙江法治报2023-04-2500010;浙江法治报2023-04-2500009 2 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