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为权利人挽损1.5亿余元
浙江检察打出知识产权保护“组合拳”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阮家骅 杨康
商业秘密关系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命脉,但长期以来,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短板和弱项。如何以更严格的司法保护商业秘密,激发企业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4月26日,省检察院召开“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近3年来浙江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以及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核心人员监守自盗
内外勾结现象突出
“企业商业秘密泄露时有发生,内部核心人员监守自盗及内外勾结现象较为突出。”白皮书分析。
近3年来,浙江因侵犯商业秘密被提起公诉的27人,普遍文化程度较高,大多属于企业车间主任、技术工程师、经理等中层以上核心人员以及外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被侵犯的商业秘密中,涉及制造业领域的技术类商业秘密居多,且大多涉及高新技术行业的关键技术,主要为非法获取和使用生产设备图纸、配方、技术设计方案等。
“我们紧盯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短板弱项,出台系列举措,打出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组合拳’。”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介绍,省检察院一方面出台全省检察机关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管理和指导工作办法,构建符合办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特点的综合履职模式,比如商请省公安厅,明确由设区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由设区市检察院审查逮捕,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另一方面,针对商业秘密特别是技术秘密专业性强、知识面广、规范复杂、定性争议大等特点,建立健全专家辅助人参与办案机制,打破专业壁垒。
3年起诉人数
同比增长78%
不仅是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检察保护。过去3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78件661人,起诉1495件3099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人数同比增长78%,立案监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5倍,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倍以上。
在起诉案件的罪名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罪最多,起诉2913人,占比约94%;以侵犯著作权罪起诉159人;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起诉27人。
检察机关通过追诉漏罪漏犯,加强对知识产权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嘉兴检察机关在办理最高检等六部门督办的“假地图”案中,运用数字检察深挖彻查上下游犯罪产业链,并自行补充侦查,追加起诉犯罪数额近500万元,立案监督及追诉8人。
3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侵权人向权利人合理赔偿,为权利人挽回损失1.5亿余元,其中,单个案件最高挽回损失3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