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办理
电话卡和一台设备
为何“换来”8个月的刑期?
《上海法治报》 陈颖婷 童画
“我只是帮朋友忙而已,我可不知道这些电话卡和设备会被用于犯罪。”2022年9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涉案人员张某如是说道。而正是因为张某提供的多张电话卡以及一台GOIP虚拟拨号设备,导致多名被害人被骗共计60余万元。
“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有别于一般的仅提供电话卡、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的方式,而是采用虚拟拨号技术为犯罪分子前端诈骗提供技术便利。”承办检察官表示。
2022年6月,李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为某个贷款平台的客服,致电是因为李先生在该平台的账户出现问题,如不及时处理,将会影响今后征信。李先生情急之下,没有细想,就按照对方的指示,将钱款转入“指定”专用账户。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的账户并没有问题,而那一通电话直接让他损失了39万余元。
李先生随即报警。差不多时间报警的还有多名被害人,警方顺藤摸瓜,顺着电话查到了上海男子张某。
2022年5月,张某接到了一个认识不久的朋友消息,对方提出想请张某帮忙办几张电话卡以及一台GOIP设备(一种虚拟拨号设备,可同时插入数十张甚至上百张电话卡)交给他,并承诺支付“租金”。
2022年6月,张某先后以自己或者他人名义办理了60余张手机卡提供给对方,又以做房地产推销、需要办理一台虚拟拨号设备用于拨打销售电话为由,拿到了一位朋友名下公司的信息,顺利办理了一台GOIP设备。拿到设备后,他还参与了调试操作。
张某到案后声称:“只是想多赚钱。”事实上,据其供述,他从中获利不过千元左右,但他提供的电话卡和GOIP设备,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至少让4名被害人被犯罪分子诈骗共计60余万元。
刚到案时,张某辩解自己对他人利用这些电话卡和GOIP设备实施诈骗全然不知情。
“你已经发现很多电话卡被封停了,为什么仍然继续提供电话卡?”2022年6月中旬,通讯运营商曾检测到张某名下的电话卡涉嫌欺诈,封停了他名下多张电话卡。张某为此还特意去询问过营业厅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证词可以证明,张某对电话卡被封停的原因心知肚明。但此后,张某仍继续提供新的电话卡给他人。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张某其实无法自圆其说,最终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认罪认罚。
2022年10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作出判决,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则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承办检察官介绍,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识不足,到案后也会找各种理由狡辩。“事先不知情”“只是帮忙”是最常见的理由,就如同本案中的张某一般。检察官认为,张某明知其电话卡因涉嫌网络诈骗犯罪被冻结的情况下,仍积极申请挂失、补办新卡,而后再次提供给他人,这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所以,所谓的“不知情”“不知道”,是站不住脚的,更不可能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