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赔偿金
公证处专户保管
通讯员 吴麒麒
本报讯 日前,平阳县某修造厂的委托代理人来到平阳县公证处办理了一项保管公证业务。这是平阳县办理的首例涉及行政案件赔偿金保管公证业务。
平阳县某修造厂受某海警局委托有偿保管涉案船舶,但因保管不当致使船舶丢失,预估需承担191万元人民币赔偿款项。由于目前法院还未判决,实际赔偿数额无法确定,故将应赔偿款项交由平阳县公证处专户保管。
公证员在经过主体资格审核、了解相关事实和申请人赔偿意愿和能力后,依据民法典、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规定,为其出具了保管证明书。
此次公证处的介入,有效弥补了行政处罚对于未定量案件不宜过分干预的不足,通过其前瞻性和灵活性为债务的消灭作预防作用,发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解决难题的角色定位。
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行政案件赔偿金保管公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申请人的心理压力和焦虑情绪,不仅保障了涉案双方的权益、提高社会信用度,更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