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深度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锦洪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锦洪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BW42301193F),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温州锦洪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锦洪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温州锦洪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锦洪置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3825522

  温州锦洪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68288555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锦洪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基准日2023年4月25日,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3月9日,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关于宁波泰利金安经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泰利金安经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04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4998.9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993.78万元。债务人位于宁波保税区兴农大厦2-188,该债权由周洁、马建梅、浙江汇鑫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宁波市润基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鼓楼东路27号1-10,G-1室房产设置抵押,建筑面积854.55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1267万元)。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资信良好等条件 ,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1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毛经理,叶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779673,0571-85778253

  电子邮件:maozhenyu@cinda.com.cn,yeli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浙江法治报 深度 00009 2023-05-18 浙江法治报2023-05-1800010;浙江法治报2023-05-1800011;浙江法治报2023-05-1800013;浙江法治报2023-05-1800012;浙江法治报2023-05-1800008;浙江法治报2023-05-1800009 2 2023年05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