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首违不罚”
践行“首违不罚”
通讯员 叶静娜 孙冰彦
本报讯 日前,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接到举报,位于大湖塘某小区沿街的一家新开酒吧在夜间22:00至凌晨2:00经营期间产生噪音。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核查情况,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一周内整改到位,并现场签署轻微违法告知书。一周后执法人员进行复查,当事人已通过增加隔音棉、更换大门等方式减少噪声外扩。考虑到该经营者首次违法且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危害结果轻微,对当事人采取“首违不罚”的柔性执法。
据介绍,三门将市容环境、市政工程、工业企业等7方面26个执法事项纳入“首违不罚”清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共发放轻微违法告知承诺书300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