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绝礼让救护车”,既要处罚更要普法
![]() |
特约评论员 胡建兵
近日,网上一段视频引发了广泛关注。视频中,一名女司机挡住了“120”救护车的行驶路线,拒绝让路。“120”司机下车向女司机劝说,但即使前方有位置可以让开,女司机仍然固执地拒绝。女司机此举引得网友骂声一片。
救护车是在紧急的情况下,到现场对受伤人员或者需要救护人员进行施救。救护车在行驶的时候,最怕的就是遇到交通堵塞、前面车辆不礼让等情况。此次事件中,女司机虽然听到了救护车的警报声,也听到了救护车司机的劝阻,但她却拒绝给救护车让路。她给出的理由是:担心会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拍照、被罚款。这说明,这名女司机有点自私和任性,没有把人的生命放在首位,试想,如果笃信“生命高于一切”,就算被扣分罚款也会礼让救护车;更说明,这名女司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学深学透,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也就是说,这个让行是不受一些交通标志等限制的,只要有条件、确保安全就行。因此,女司机为避让救护车,即使闯了红灯,也不会受到处罚,但她却对此不清楚、不明白。
时间就是生命,救护车救人更是分秒必争,救护车的警报声就是让其他车辆让路的信号。从此事件可以看出,当下还是有不少司机并不知道,一旦遇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救援车等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依法及时避让,保障道路畅通,完全不必担心因此压了实线、闯了红灯等被处罚。
因此,交警部门在对这名女司机进行处罚的同时,也要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消除司机的各种疑惑和担忧。越多司机知道“依法礼让”,“生命通道”就会越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