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44名“法律明白人”宁波深造
循迹溯源践初心,高质量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发展
本报记者 肖春霞 杨思思 通讯员 程俊林
本报讯 5月29日,为期3天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在宁波市奉化区滕头乡村振兴学院拉开帷幕,来自全国24个省(区、市)的144名“法律明白人”参加。这是继2020年在宁海之后,我省第二次承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训活动,推动该培训实现32个省(区、市)全覆盖。
此次培训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主办,省司法厅协办,宁波市司法局、奉化区司法局承办,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和“浦江经验”两个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
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有孕育民主法治之花的“活水”和“沃土”。1998年,宁波市在总结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基础上,率先开始民主法治村建设的探索实践;2003年,司法部在全国总结推广相关经验。多年来,浙江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涌现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安吉“余村经验”、象山“村民说事”、宁海“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等一批先进典型,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浙江样本”。迄今,浙江共培育有27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此次培训将以专家课堂教学、现场观摩教学、村支书教村支书、学员互动讨论等形式开展,主要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法治乡村建设等内容。开班仪式后,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专家和全国“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农业农村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专家分别就“村党组织书记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乡村建设”主题作深入浅出的授课。学员们认真听、仔细记,表示将珍惜此次学习机会,勤于思考,深学细研,加强交流,相互借鉴,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培训期间,省普法办还以图文展形式展现浙江各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特色,杭州市小古城村,宁波市滕头村、墩岙村,嘉兴市博儒桥村等村党组织负责人将走上讲台,用鲜活的“乡土故事”讲述法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浙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