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安吉派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安吉派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01ZX2023003-3,签订日期:2023年5月26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安吉派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安吉派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安吉派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安吉派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5271792
浙江安吉派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6929381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安吉派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标的债权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债权本息计算至基准日【2023】年【5】月【15】日,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桐庐县儿童福利院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将被依法安置。联系电话:0571-58587711
桐庐县儿童福利院 2023年5月31日
弃婴(儿童)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与曹海君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与曹海君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抵押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曹海君。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曹海君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抵押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曹海君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曹海君 2023年5月31日
债权转让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报名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543号,联系电话:13905844069 谢先生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拟对海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等9户的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2023年2月23日,在总公司网站刊登了“海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等9户的债权资产包处置公告”,截至2023年01月31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41,756.61万元,本金为16,230.75万元。现对该资产包所包含的浙江西欧阀门科技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予以补充公告。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浙江省温州市等地区。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补充公告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李朝晖,王瓯斌 联系电话:0571-85774702,0571-85774663
电子邮件:lizhaohui@cinda.com,wangoubi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