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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平安

“破坏者”如何转变为“修复者”

  通讯员 沈晓燕 朱昕怡

  本报讯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碳汇认购,修复湿地生态。”日前,张某诚恳认错。

  今年3月,张某使用照明灯、弹弓等工具,在下渚湖湿地附近猎捕珠颈斑鸠等野生鸟类,涉嫌非法狩猎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考虑到湿地在保水、固碳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德清县检察院将湿地碳汇补偿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内容。为此,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引导张某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张某当场认错,并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碳汇认购。检察院将这一情节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内容,在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基础上,听取听证员的意见,最终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此案是记者6月1日在“聚焦湿地碳汇 共护生态底色”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当日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德清县检察院启动建设下渚湖湿地公益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下渚湖湿地总面积36.5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4平方公里,蕴藏着巨大的碳汇能力。为更好履行环境公益诉讼职能、厚植示范区绿色生态优势,德清县检察院创新“湿地碳汇+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以认购湿地碳汇的方式,有效解决赔偿金“沉睡”和生态功能损失“欠账”等难题。

  据悉,自2021年以来,该院已办理“认罪认罚+碳汇补偿”案件6件,其认购的水下森林生态修复、湿地绿化“扩面”等项目通过联合验收,实现生态环境要素和主要服务功能“真修复”的效果。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6 “破坏者”如何转变为“修复者” 2023-06-02 25809878 2 2023年06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