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通讯员 萧检
本报讯 日前,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部分药店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销售的强力枇杷露类、枇杷止咳颗粒类、咳速停类、克咳类药品中均含有罂粟壳成分,而上述药品成分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属于《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在网络销售的药品。
检察机关遂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督促案涉28家在网络销售含罂粟壳类药品的零售药店对相关药品进行下架处理,并摸排256家药店,要求企业加强网络经营药品的管理,确保群众购药、用药安全。
“必须确保药品网络销售安全,才能让行业发展行稳致远。”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