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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从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
(以上债权均暂计算至2023年6月20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3年6月29日,因上述债权中的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瀚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户债权已于2022年11月1日在浙江法制报第11版刊登过处置公告,现新增杭州鑫福纺织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宏达运输有限公司2户债权,故进行补充公告,本公告的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270371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狄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根据宁波香晟宏溢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文成县新沁建材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为XSHY202305001),宁波香晟宏溢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文成县新沁建材有限公司。宁波香晟宏溢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文成县新沁建材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文成县新沁建材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文成县新沁建材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香晟宏溢联系电话: 毛先生 0574-87203892
新沁建材联系电话:柳先生 17706655380
宁波香晟宏溢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文成县新沁建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4月12日(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文成县新沁建材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的,并已由宁波香晟宏溢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