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打击拒执
联合打击拒执
通讯员 徐利文 郑颖
本报讯 近日,常山县人民法院坚持督促执行、依法严惩、以案为诫等并用,审结一起拒执犯罪案件,促进7起执行案件执结完毕。
徐某甲、徐某乙、张某某三人系父母子女关系。三人因做生意所需多次向银行借款,后因未归还贷款被起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他们以各种理由拒不交付法院查封的车辆予以执行,并将房租、劳务报酬、债权等收入用于偿还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其他债务、缴纳个人商业保险等。后常山法院将三人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依法以拒执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随着案件审理和法官阐法析理,三被告人认识到错误,主动移交两辆查封车辆,宣判前将案涉80余万元执行款项履行完毕。最终,法院以拒执罪分别判处徐某甲、徐某乙有期徒刑七个月,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