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过户前“预告登记”,可预防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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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辛健
购房者注意了,7月1日起,2023年新版浙江省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预售、现售)将正式启用,里面新增一项“预告登记”有关内容。这对买了房未能及时过户的购房者来说十分重要。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网签备案是大家十分熟悉的一个流程,但对“预告登记”很多人了解不深。实际上,它可以预防诸多房产交易风险,甚至关系到购房者能否顺利获得房子所有权。
全款买的预售房
因开发商负债被查封
东阳的王女士曾经历了一场房产纠纷。
2013年,王女士在东阳全款买了一套期房,当时也做了网签备案。但由于开发商原因,房子交付后多年,不动产权证书都没能办下来。2020年,因为开发商与他人的借贷纠纷,房子作为开发商的财产被法院查封。虽然最终通过执行异议成功保住了房子,但过程十分糟心。
“如果当初给房子做过预告登记,事情会简单很多。”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许智权表示,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原则上不发生效力。预售的商品房,在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之前,通常登记在房产公司名下。一旦房产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或者其他原因负债,其名下不动产就会被法院查封。而做过“预告登记”,就可以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侯黎明介绍,早在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中,就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另外根据最高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规定,在没有做不动产过户登记前,预告登记可以避免房子因为开发商的债权被执行。如果没有预告登记,房子是否会被执行就要根据各方债权的优先顺序而定。
简单一句话,预告登记可以保障你日后顺利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但在房产交易中,购房者常常会“重网签、轻预告”,没有把这一条款真正用起来。根据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的统计数据,我省2019、2020年一手房转移预告登记件数占同期一手房网签数量的比例分别为42.3%、42.7%。在二手房领域预告登记比例更低。“全省各地因房屋出卖人‘一房二卖’‘先卖后抵’导致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也多,审理难。”侯黎明坦言。
网签只是管理手段
预告登记才有法律效力
那为什么大家都去网签备案,而不去做预告登记呢?
“很多人都会把网签备案误当作一种物权的预先登记,事实上预告登记才是。”侯黎明说。网签备案,只是建设部门用来掌控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行为的管理手段。它可以证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但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此外,网签备案是行政管理行为,具有强制性;而预告登记是依申请办理的,是交易双方的自愿行为,只能引导办理。
为此,2021年11月省高院曾发出一份司法建议,力推预告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其中建议第二点就特别指出要修订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双方同意办理商品房买卖的预告登记,提示预购人可单方申请预告登记,同时对预告登记的办理时间予以明确等。
如今,在新版示范合同文本中,预告登记内容被重点作为合同条款单列,引导权利人主动及时申请办理。登记部门也在便民服务上做了很多优化。关于预告登记的具体操作事项,记者也采访了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预告登记现在有哪些渠道可以办理?预告登记有线上线下两个渠道。线上可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的“不动产智治”应用模块,根据期房、二手房不同情况选择“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或“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设立)”,按照提示进行操作。线下可以带上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等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具体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以前买的房子现在还能预告登记吗?可以,但需要买卖双方凭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共同申请。预告登记原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申请或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在2023年新版的合同示范文本中,已经将预告登记时间等约定列入条款。若出卖人未按约定时间配合共同申请,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办理。以前使用老版合同,未进行相关约定的,就需要双方共同申请。
如何查询自己是否做过预告登记?可以查询不动产权属信息。已经做过预告登记的,权利状态一栏显示的是“预告登记”。需要提醒的是,预告登记并非一劳永逸。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