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23年6月30日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0571-87831832、15958697772
特此公告!
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7月1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以上本金、利息基准日为2023年3月2日,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2、“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