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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与象山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与象山县工业投资公司(现更名为象山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9日签订的《委托资产批量转让协议》(编号:象批转2016-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象山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各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象山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象山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各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象山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6年3月31 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后续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象山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象山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
一、拟出售的债权资产:由部分不良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组成。债权资产初定本金余额人民币1450万元左右。主债务人及担保人主要分布在台州市。债权资产最终项目及金额以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二、报名单位:需依有关规定具备受让相应债权的主体资格。
三、资格审查:我分行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后取得意向方资格,我行将向意向方提供相关资料,安排尽职调查等事项。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如贵单位有参与意向,请提交纸质债权竞价报名表进行报名(竞价报名表格式请与我分行联系人联系取得)。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9月13日17点(北京时间),可通过专人提交或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送达至本邀请函第四条所述的报名文件接收地址,送达时间以我分行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传真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五、交易日期和交易方式:
1.交易基准日:2023年7月7日;
2.报价日:2023年9月14日;
交易方式:上述债权资产将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具体请关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处置公告。上述报价日为初定,如有调整,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处置公告为准或联系我分行获取。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出售上述债权的要约。意向方可根据我分行发送的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条件报价竞买上述债权资产。在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之前,我分行不对任何潜在的或我分行给予交易资格的意向方承担任何责任。
2.报名文件接收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877号
收件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风险管理部,邮编:318000。
3.我分行联系人,罗先生:0576-8188002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2023年8月17日
债权资产公开竞价出售公告
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拟申请变更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由壹拾万元增资至叁拾万元。在此声明,原“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该所所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由变更后的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享有和承担,特此公告。
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
2023年8月17日
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申请变更组织形式公告
东阳市博印纸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9L0XE8W)遗失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东阳市博印纸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东阳市瑞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DFKLC0U)遗失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东阳市瑞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8月17日
遗失声明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拟对金华曼哈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1户的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7月31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77726.8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为22353.96万元。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绍兴、台州、金华等地区。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等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
公告有效期:20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黎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774601
电子邮件:liqianwe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资产处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