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售后”服务,为破碎家庭“疗伤”
本报记者 徐新怡
通讯员 詹琳琳 江秀芝
本报讯 “太谢谢你们了,儿子今年的学费不用再发愁了。”当事人小丽近日的这声“谢谢”,源于开化县公证处5年前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抚养费的提存公证案件。
2018年,小丽的丈夫在岗位上突发疾病猝死,留下8岁的儿子和年过六旬的父母。后经过第三方索赔,获得了一笔几十万元的赔偿,其中包括孩子的抚养费,面对这笔钱,小丽和公婆却有着不同的想法。
小丽认为,丈夫离去后她要独自抚养孩子,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理应由她保管这笔抚养费。公婆却觉得小丽还年轻,迟早要再婚,“钱都给了你,要是以后你不管孩子了怎么办?”双方各执己见,闹上了法庭。
儿媳公婆对簿公堂,这场家庭纠纷该如何划上句号?
开化县公证处此前为小丽和她公婆办理过小额遗产继承公证,之后就一直关注着这个特殊家庭。在得知双方闹上法庭后,公证处主动和法院取得了联系,并提出了提存公证的解决方案,得到了法院的赞同。
面对小丽和她公婆的担忧,公证员解释了提存的意义:“钱在公证处的专用账户里,款项发放必须由公证处主导,任何人都不得挪用。”随后,公证员又化身“老娘舅”,劝说道:“大家的初心都是为了孩子,如今孩子父亲已经走了,以后你们更应该相互扶持着走下去。”调解员发自肺腑的一番话,让这场公媳之争划上了“休止符”。小丽也当场作出承诺,“领取的提存款只会用于孩子的学业、成长所需”。
根据小丽与她公婆签订的调解协议,公证处为双方设计了一份支付方案:自孩子上初中起,小丽每年可以从公证处领取1万元提存款。到提款日时,公证处将通过小丽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联系并确认其身份,随后将提存款打入约定的账户中,当孩子年满18周岁后,剩下的款项将直接支付给孩子。
从公证申请、受理到出证,一天之内,这份提存手续全部完成。“有你们公证处当‘老娘舅’,我们吃下了定心丸。”前不久,小丽领取到了第一笔提存款。这场以年为单位的公证“售后”服务还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