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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说法

女儿“啃老”,父母起诉把她赶出家门

  《现代快报》 孙苏皖

  女儿多年在家,不出门工作,生活完全依赖父母。父母不想再被“啃老”,不仅要求女儿搬走,还将她告上法庭。近日,记者从江苏南京中院了解到,法院支持了这对父母的诉讼请求。

  小高独自住在父母的一套房子里,不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完全依靠父母每月支付的1000元生活。小高自称有十多年抑郁症病史,平时很少出门。女儿在家“啃老”多年,父母表示难以接受,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小高腾出高某、方某共同所有的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的房屋。

  二审中,高某、方某提交了2020年9月27日调解协议一份,该调解协议载明,经社区调解,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1.即日到自来水公司开通水;2.带小高到三甲医院看病,主要是妇科和心肾科;3.一个月内搬离,搬家费由父母支付;4.父母帮小高支付一年房租费用;5.每月支付小高1000元生活费,支付一年期限;6.案涉房屋卖出后,给小高20万元,小高承诺以后有任何事情与父母无关(有关户籍事宜要配合),父母有任何事情也与小高无关。

  法院认为,高某、方某是案涉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对案涉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高在未经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占有使用案涉房屋,属于无权占有,高某、方某要求小高迁出案涉房屋,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应予支持。高某、方某出于亲情考虑,愿意为小高提供替代的安身之所,但小高对此不予配合,且在双方曾对房屋迁让事宜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后,小高仍然违反调解协议约定继续占有案涉房屋。

  南京中院据此判决:小高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自高某、方某所有的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的房屋迁出。


浙江法治报 说法 00006 女儿“啃老”,父母起诉把她赶出家门 2023-10-24 26378036 2 2023年10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