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办理监外执行
通讯员 吕晓土
本报讯 近日,开化县检察院首次对一起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张国平主持,邀请了开化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本院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罪犯的基本情况:罪犯徐某某2022年3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开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3年8月犯危险驾驶罪被开化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15日,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徐某某以患高血压(高危)伴右侧颈动脉斑块形成及二型糖尿病伴血糖控制不佳为由,向开化县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听证员围绕案件的焦点即罪犯徐某某的医学鉴定、身体状况、违法前科及是否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发问,评议后一致认为罪犯徐某某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同意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下一步,开化县检察院将继续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高质效办好每一起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