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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改造七棵老树被砍,热心的七旬老伯写下举报信

检察院奖励他2000元,夸他“干得好”

  本报记者 马丽红 通讯员 陈金泉

  本报讯 “这七棵树都是50年前为了稳固路基栽下的。我们这些住在周边的街坊看着它们长大,闲暇时经常在树下锻炼身体。可是,施工人员为了修路却将这些老树砍了,我们锻炼也没有了好去处,希望检察机关能管一管。”前不久,一名热心的七旬老伯来到岱山县检察院,亲手将一封举报信递给了检察官。

  “您放心,只要是违法砍树,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我们都管。”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老伯。当天,该线索就被移送至公益诉讼部门。办案检察官很快走访了事发地蓬莱公园,现场查看具体情况。经核实,施工单位对公园改造项目进行施工时,为拓宽园内道路,在未依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了七棵路边树木,对林木资源和生态坏境造成破坏。“根据森林法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集体都不得非法砍伐林木,如因事需采伐,需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方可采伐。”检察官说。

  检察官也了解到,蓬莱公园改造是一项民生实事工程。改造完成后,不仅能提高公园整体环境舒适度,也能显著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但改造过程中出现违法破坏树木行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从保护森林资源的角度出发,岱山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蓬莱公园改造项目施工路段违法毁林筑路的行为进行处理,切实有效加强岱山县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会同乡镇执法人员到蓬莱公园进行调查取证,当面教育涉事的公园改造项目部负责人,并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方在原地或异地补种地径3—4厘米的乔木21株。

  为鼓励老伯的热心,近日,岱山县检察院向老伯发放了举报奖励金2000元。

  公益保护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2019年年初,舟山检察机关出台了《公益损害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精神及物质奖励。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收到的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有十余件符合该奖励办法,共为热心市民发放奖金1万余元,也激励了更多市民和和检察官一起守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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