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赌石损失10万余元
风险由谁承担?
通讯员 王祎
本报讯 男子花10万余元在网络直播间购买翡翠原石,在线看主播切割,确认收货后,发现实物与主播的描述和预测相差甚大,要求退款遭拒,这个风险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承担?近日,德清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直播间翡翠原石买卖案件。
2022年8月初,李某在一家翡翠原石店铺直播间,陆续购买了15笔原石单,共10万余元。“一开始挺兴奋的,经常把这些‘宝贝’拿出来擦拭把玩,但越看越感觉这些原石与原先描述的不符。”李某表示,他确认收货后,感觉自己被骗,于是对15笔订单发起退货退款请求,遭到卖家拒绝。
随后,李某多次找到购物平台沟通,事情出现转折。购物平台联系该原石店铺店主,因买家反馈商品问题,需要出具质检证书,若逾期未举证,将支持退货退款。等待多日后,店主未能举证,最终购物平台支持了李某的退货退款申请,向其退还了全部钱款。
但事情并未结束。李某收到了法院传票,该原石店铺卖家将其起诉到了法院。卖家表示,主播在直播期间,作了风险提醒和物品展示,并询问李某是否要开窗或切割以及是否需要质检证书,告之相关责任。李某明确表示“要开窗或切割”且“不需要质检证书”。开窗后,李某要求丢弃1笔,其余14笔可正常发货。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购物平台的《服务协议》:“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李某下单时表示“不需要质检证书”,而购物平台却以“未提供质检证书”为由退货退款,因此该调处决定并不妨碍本案的审理。
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店铺在直播期间确实告知了买家风险。而李某在观看直播并与卖家互动后,仍下单购买。
一周内,李某陆续下单15笔,期间陆续收到原石,且收货后短期内又连续进行了确认。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履行交易义务,承担交易中的商业风险,即付款责任。同时,本案中,卖家对原石的描述确实存在不够准确与详细,因此卖家也应承担一定的交易瑕疵责任,减少价款。
最终,法院判决,本案原告卖家承担交易金额20%的交易瑕疵责任,被告李某承担交易金额80%的付款责任,支付原告卖家货款86848元。宣判后,双方表示对判决无异议,不再上诉,现判决书已生效。